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繼續教育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6号)及省教育廳、省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我校繼續教育辦學行為,加強我校繼續教育招生工作,促進我校繼續教育穩步、健康、有序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章 招生管理
第一條 學校繼續教育招生類别為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含全日制自考助學班)、現代遠程教育(武漢理工大學網絡教育)及各類非學曆教育。繼續教育招生工作執行《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招生章程》,結合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辦學實際成立由分管校領導、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院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繼續教育招生工作由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招生與考試辦公室具體執行。
第二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上級規定,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原則(成人高等教育),讨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協調解決招生工作中發生的突出問題。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對違規問題進行追責、問責處理。
第三條 各函授站(教學點)要端正辦學指導思想,自覺接受我校監督與管理,按照我校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工作部署依法依規開展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應根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發展規劃,結合學院實際,綜合考慮各站點生源、教學、管理情況,在充分聽取教學及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計劃和生源地計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班還應考慮學校全日制學生學習富餘教育教學資源情況。
第五條 招生計劃(成人高等教育及自考助學班)以當年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
第三章 招生宣傳
第六條 大力開展招生宣傳,積極構建校内與校外、學校與站(點)、線上與線下、科學高效的招生宣傳網絡體系,建立優質誠信的生源基地,最大限度地獲得社會認同。
第七條 招生宣傳材料要充分展示我校形象,樹立我校品牌,突出特色與亮點,杜絕與辦學形式不相符的虛假招生宣傳。函授站(教學點)在不違背我校招生宣傳總原則下,可印制或播發以專業介紹為主要内容的補充簡章或廣告。
全日制自考助學班招生宣傳材料須按規定報上級管理部門備案,備案内容為單位名稱及責任人、單位簡介及特色、辦學性質及類别、招生專業及人數、招生對象及範圍、辦學形式及層次、學習期限及地點、錄取規則及報名手續、收費标準及證書發放、學生教育及管理等。
第八條 嚴格按照招生章程進行招生,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嚴禁委托中介及個人進行招生。嚴禁違反國家關于報考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條件的政策規定,招收不符合條件的考生。
第四章 生源地管理
第九條 各函授站(教學點)負責本地區招生宣傳,負責完成每年年審、備案工作。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負責宏觀指導函授站(教學點)建設和發展,協調處理函授站、教學點辦學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十條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定期組織對函授站(教學點)的專項評估、檢查和工作調研。函授站(教學點)必須建立健全招生、教務、财務、人事、後勤、檔案等各項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函授站(教學點)要有專職管理人員和教輔人員,有固定的教學場地以及符合教學、輔導要求的教學設施和教學儀器設備,能夠使用網絡教學平台。
第十二條 函授站(教學點)必須有連續或隔年持續穩定的報考生源,禁止以招收所謂預科班、收取報名資料費、自建平台注冊等方式招攬、儲存生源。
第十三條 嚴禁函授站(教學點)超出規定的項目及标準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五章 報名錄取
第十四條 成人高等教育報名工作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下由各地教育考試招生部門組織實施,禁止函授站(教學點)大規模組織異地生源報考。
第十五條 嚴格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遵守上級部門下達的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及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招生簡章。全日制自考助學班免試入學,通知書中須說明學曆性質,學習地點,學習年限,并按規定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備案。
第十六條 及時公開招生計劃、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信息。
第十七條 錄取結束後,及時将通知書發放到學員(生)本人,通知學員(生)報到時間、地點、費用、所需交驗的材料。不得将錄取通知書扣留或由他人轉交。
第十八條 各類行業培訓和校企合作試點項目要科學規範制定招生宣傳材料,嚴格資格審核,嚴格合同起草程序。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經我校校長辦公會議審定通過後執行,由我校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其它校内繼續教育招生管理相關規定有與本規定相抵觸的,同時廢止。
二0一九年十月十五日